2005/10/3

領車

早上警方來電通知、前陣子失竊的公司公務車已經尋獲了,
發現地點在桃園縣大溪鎮某個高爾夫球練習場的停車場門口,

警方將尋獲的車子拖回大溪鎮員林路上的三元派出所停放保管,並通知我們前往領取。

我和同事接到消息之後,立即準備好當初的報案三聯單、驅車前往桃園,
下了大溪交流道,沿著省道開了一陣子,找到了員林路上的三元派出所。

在門口停好車之後進入警局,
進到警察局、一位接電話的員警正在使用著我們聽不懂的語言交談,
原來三元派出所內的員警幾乎都是原住民同胞,
接電話、相互交談時都夾雜著原住民語,感覺十分特殊,
向櫃檯的員警說明來意之後,警察先生領著我們到警局後頭的停車場看車。

車子外觀看起來沒有什麼異狀,車尾的部份停得太靠近停車場圍牆,
鈑金被圍牆邊的有刺鐵絲劃出了一道長長的傷口,
車門沒上鎖、拿著鑰匙想發動車子試試,鑰匙卻插不進鎖匙孔,看來鎖頭已經被破壞了,
同事試著將插入一半的鑰匙轉了轉,車子發出了點聲音,
汽油和電池都沒有問題,不過就是沒辦法發動,
打電話回辦公室問了一下台灣老闆,最後決定先找輛拖車將車拖回公司再做打算。

接著回到警局辦理領車手緒,
警察先生開始用電腦製作筆錄、並且幫我們填寫尋獲三聯單,
問了一些例行性的問題之後,警察先生開了 Word 開始 Key 資料,
感覺上警察先生平時似乎不常使用電腦,用兩根手指頭打字的速度超慢、
慢到我真的有點想幫他打,

由於沒有抓到偷車的竊賊,所以警察先生留了我的指紋做為排除搜索之用,
就是車上如果找到我的指紋就直接排除,
十指和手掌都上了油墨,一指一指的印上指紋鑑識卡,最後再按整個手掌的掌紋,
既然完成了完整的指紋建檔,看起來以後是不能做壞事了~XD

想想也難怪大法官會議會將換領身份證時必須按指紋的規定解釋為違憲,
這樣的手續不僅麻煩,而且按指紋的感覺並不是很舒服。

辦完手續之後,和同事坐在警局的沙發上等拖車從土城下來,
這時警察押了兩男一女三個年青人進了警局,
員警將其中一名少年帶到裏頭的偵訊室進行訊問,
另一名少年與少女則是上了腳鐐鎖在長椅上。

根據我所聽到的,大概是其中一名少年因為缺錢用,
把自己媽媽的機車牽去賣掉了,然後偷了一款一模一樣的機車,裝上原本的大牌充數,
另一名少年則是糊里糊塗的被叫去幫忙牽車,算是共犯,
最慘的是那名少女,在不知道是贓車的情況下被載,
然後在路上遇上攔檢,之後一併被帶回派出所。

聽著警察的喝問,偷車的少年終於認罪,
警察先生開始做筆錄,由於三人都未成年、於是連絡了他們的家長到警局來。
這時、被腳鐐鎖在長椅上的少女開始哭泣,
少女看起來大概只有十五六歲,長相還算清秀,看來應該是偷車少年的女友,
我想她大概一輩子也沒想過自己會上了腳鐐鎖在警局的椅子上,
這件事應該會對她的人生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吧,我和同事互看了一眼,搖了搖頭。

接著、被叫去幫忙牽車的少年,家人到了警局,
聽到兒子被壞朋友拉去偷車,怒不可遏的家長用著原住民語與台語夾雜而成的髒話,
開始咒罵起偷車的少年,幾名員警聽不下去,出聲阻止了罵人的家長,
被腳鐐鎖在長椅上的少女似乎被嚇著了,
不敢哭出聲,但眼淚還是止不住的沿著臉頰滑落,感覺頗為悽慘,
坐她旁邊的家長伸手拍了拍她的頭,似乎是安慰了她一下。

做完筆錄、員警連絡被偷機車的車主到警局領車,
員警先問了車主是否認識嫌犯,再來開始比對口供,製作筆錄、填寫尋獲三聯單,
之後警察先生帶著車主到門口看機車,並發動了一下檢查功能,

同事自我解嘲的說:「人家的車領回來、至少還發得動,我們的就直接掛在那裡了」。

兩人在警局等拖車等到肚子餓得發昏,好不容易拖車終於到了。
員警告訴我們停車場的入口位置,領著拖車到了停車場,
跟拖車司機交待了幾句,將鑰匙交給他,
之後就和同事開車回土城,結束了這趟領車之行。

1 則留言:

  1. 按指紋和掌紋耶
    好像在看CSI唷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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