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6

違規罰單


600 元寫真照片↑

今天沒有上班,早上到郵局去領取掛號信,結果收到一張罰單,
裏頭還附上了由新型「道路數位錄影系統」所拍攝的寫真照片一張。

拍攝的日期是 2008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07:43 分,是在去上班的路上被拍到的,
照片拍攝位置在土城市金城路二段與立德街口,

這個位置地面上寫了禁行機車四個大字,是禁行機車的車道,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罰款 600 元。


照片翻拍↑

從照片中可以看出,因為要閃避垃圾車所發出來的惡臭,
不但騎到了禁行機車的車道上,車身還明顯向外偏。XD

聽說新型的「道路數位錄影系統」未來會逐漸取代傳統的測速照相機,
看來以後騎車上路要格外小心了。

6 則留言:

  1. :O
    這張比你之前那張清楚多了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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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休 我對不起你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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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別放在"心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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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別放在心上...
    把錢拿出來就是了~ XDDDD


    話說小王你的MSN 到底怎樣啊??
    三不五時就丟個病毒信息過來...
    快修理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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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那我是不是該慶幸小王還沒把我加進去?
    雖說從回來開始就等他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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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哈囉 是立德路啦 不是立德街ㄟ 哈哈 我媽家住在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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